今天,我们要来谈谈「故事」这个主题。
你一定会觉得很疑惑。明明我写的书是围绕着 Non-Fiction 的书在探讨的写作技巧。为什么我要谈故事技巧呢?
这里。我来讲一个段子:
在我刚开始写书时,也是一边写一边让人试读的。试读者读完我的书后跟我说,Xdite,你书里面写的不错,干货很多。但是,你可以多写点故事在里面吗?不然这本书有点太干了。
我当时听不懂,还以为人家是在夸我书写的好,,干货很多干到爆。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反馈背后的意思。
我不知道各位读者有没有去读过编程的书。这些书都有一个共通特点,就是难以下咽,几乎就都是步骤例子步骤例子而已。不过,虽然普通人觉得编程书很难读。但是程序员却不这么认为,程序员会觉得书里面废话越少越好。一本的编程书,最好就是单刀直入就开始讲例子讲原理讲怎么操作。如果一本书里面,铺陈的太多,故事书。大家还会觉得这本书太水是写来骗钱的没什么技术含量。
我是程序员出身的。所以你就知道我真的是完全不懂别人在说什么。还以为人家在夸我。
哈哈哈哈哈。
前面说到。在出书过程中,会有一个 V1 => V2 的阶段。。这个时候,如果一本书字数太少(只有40000字)。编辑就会要求作者回去补内容。而补故事是最好的“灌水手段”。
我在写第一本书时,字数也很少。大概就大概四万多字而已。再写我也掰不出来了。刚开始不懂编辑跟我说的补故事是什么意思,他只跟我说补故事会更好、更好理解。
我还是听不懂什么意思。不过我为了要让书更好看。本着我的研究精神,去找了很多我以前觉得很好看的书。看它们怎样写的。
不看还好。我就发现了一件震惊的事实。恩,我的书虽然干货很多,但跟这些过去我觉得好看的书比起来。这些“好看的书”更像是故事书,而我的V1书更像是一本操作手册。
而且,不是只有一本有这样的现象。我发现,那些我喜欢的那一排书,在我的印象里面它们应该都是教条书(因为我从那些书里面,学了很多原则),结果我在重看时,发现它们每一本都是“故事书”!!!
我完全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不过既然写故事大家喜欢看,我就只好补进去了。补了以后果然好看蛮多的了。
在上一章我们介绍了六个写作模版。让我们拉近看看
你会发现!?!?怎么会这样。我们以为写文章就写文章,写清?自己论点好了。但是,好像每一篇好文章背后都真的有例子或故事耶!
是的。好看的文章,一定是故事与论点并呈的。
这是因为,大脑写进记忆都是以“记忆链”的方式。如果你凭空要让大脑记住 9 个特征点,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但是如果你是以一篇故事的结构去呈现,对大脑来说,那就容易的接受的多。这里我说个例子好了,如果你早上请假。下午到了公司,老板问你早上为啥没来,你只说生病,他一定会问你什么病,去哪家医院,疑神疑鬼,可能大概率还怀疑你是玩手机不小心通宵了。但如果你主动先说,昨天晚上点了个外卖,大概外卖不新鲜,所以拉了一晚上。他一定会立马接受这个说法,可能还要你今天别干活了,沙发躺着休息。
这是因为人类需要有一个“信息链”去接收他接受的讯息。有时候你发现真的随便编个故事都比说“私事”令人信服。
而如果你的书,只有论点。其实是很难让人记住与相信的。
- 你沒有解釋這個道理是怎麼來的
- 就算你解釋的步驟再鉅細靡遺,對讀者來說也沒有意義,因為他必須要「練習」才能 GET 到你的重點,「燒」進記憶裡。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一篇好的文章,往往都是故事與論點並呈的。
但话说回来,我们知道要在文章里面写故事。但是,这在写作里面并不是容易办到的事情。这有几个原因
- 你在书写的时候,脑子最后就只记得道理与 SOP 而已。要你另外新生一个“完美”故事去搭配这个论点真的有点困难
- 有时候写作的时候,的确会想要顺便写点故事。但是写着写着,却发现很难。因为要讲清楚整个故事,非常费劲。有时候会不小心就写歪楼,或者不小心故事就写太长,写到难以剪辑。甚至是写完故事以后,就累了。不想写文。
- 有时候自己并没有好例子。但是记得网上有人的例子不错,结果去找了老半天,不是忘记来源在哪里,就是找来找去没有容易剪的。
总之,写到一半遇到要剪故事,真的很伤脑筋。不写不好看,要写又没有好方式。这就像想上厕所,裤子都拉一半了,结果马桶竟然堵了一样,不知道要换另外一间厕所还是拿起通马桶棍认真清理一样让人哭笑不得。
所以,书籍作者不是不想写故事。是因为写文章时,常常遇到这种事。莫名其妙,自己的灵感可能就被故事挡住。不写故事觉得不精彩,写了故事以后莫名其妙跑去修故事,故事写完以后就没力写后面的论点。
所以,我们要怎么样在写作里,处理这个问题。很简单,切开来写。
一篇文章,或一个章节,内容还可以切成三部分。
分别是
- Story 故事、例子、经验
- Lesson 论点、步骤、教训
- Action / Other 结论、行动指南、FAQ
写 Lesson 其实是最简单的。
你可以先写 Lesson,遇到故事点,就先打个[这里写XXX故事],然后整个跳过去。继续把你论点写完再回去找故事。
我在写之前一本书“闪电式开发”时,其实也是用这个大法。
闪电式开发是一本教大家创业时如何顺利将产品做出来、测试市场、团队协作、打磨产品、增长循环的书。里面有一半几乎也是我创业时候的故事与一些惨痛的坑。
所以这本书本质上涉及到大量的故事。但是寫故事,其實是非常費勁的。特別是這些回憶裡面,有極度快樂的也有極度痛苦的。有些事我其實真不是很想回憶。
我在寫作時還特別不喜歡寫故事的一個原因,是因為寫作的時候,這些回憶會激發大量的情緒(不管是好的還是不好的)。而且在編輯故事時,為了內容需要,也需要進行大量的剪裁與修剪。這就讓整個寫作過程變得很困難。寫一寫就容易停下來。
所以,當時我在寫作時,就用了很邪恶的一招。寫這些故事不是很痛苦很費勁嗎?那我就整組拆出來一口氣寫阿。
本來這事情是不可能的。但是因為我用 A-> B 打稿的關係。於是在實際進行內容前,我已經大概知道這本書會有什麼走向了
所以我拿了一张纸,在每个标题后面整理,哪一章大概会提什么故事。
然後,看著這張紙,做了一个虐待观众的直播。在那个直播上,我一口气就把这本书可能涉及到的所有故事全部讲完。
再把影片转成逐字稿。
而这份逐字稿,就成了我這本書的故事百宝箱。
只要寫到該段落,需要一個故事。就去这个故事百宝箱里面,捞出来剪进去。
这样就算书里面同时有好几章用到同一个故事也没关系。我不需要重复回進行回忆改寫,只要按照需要去把内容剪出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