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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陳鍾誠 edited this page Jun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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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visions
metoo 事件之後,我一直會想到
年輕男生到底怎樣追求女生才不會算騷擾呢?
太複雜的技巧,我想一般年輕男生根本學不來
於是我總結成幾個字,就是:《預告=>同意=>行動》
舉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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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一個女生,也有來往,想知道是否能成為男女朋友,你可以: a. 我可以邀請你 (看電影、逛街、去遊樂園 .... ) 嗎? b. (更直接一點) 你可以當我的女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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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和女方進一步,而且你也認為雙方關係已經到了可以進一步的時候了,例如《牽手、接吻、做愛》,你可以 a. 我想和你牽手可以嗎? b. 我想和你接吻可以嗎? c. 我想和你做愛可以嗎?
也就是說,當你《預告》了,對方也《同意》,那麼你可以採取《行動》,這樣就比較不會騷擾到對方
如果你《預告》了,對方《沒同意》,那麼就《不能採取行動》 ...
但是若你沒有《預告》,而是採用《曖昧、言語試探、行動試探》的方式,那麼就會很容易騷擾到對方。
如果對方同意了,而你也採取了行動,但過程中對方又表示《不行、不想要》,這時候就必須中止行動,溫柔地問對方有甚麼不舒服,需不需要停止 ....
雖然這種《預告=>同意=>行動》的方式,有時可能會《不浪漫,讓女方覺得你沒有男人的魄力》等等缺點,但我覺得和《性騷擾所造成的傷害》與《被控性騷擾所造成的傷害》而言,應該還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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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原貼文
- 回應精選:我們需要一個不會被當性騷擾又不失社會禮儀的底線
作者: 陳鍾誠